《三十六計》
總說:六六三十六,數中有術,術中有數。陰陽燮理,機在其中。機不可設,設則不中。
○第一套〖勝戰計〗 第01計瞞天過海:備周則意怠,常見則不疑。陰在陽之內,不在陽之對。太陽,太陰。 第02計圍魏救趙:共敵不如分敵,敵陽不如敵陰。 第03計借刀殺人:敵已明,友未定,引友殺敵。不自出力,以《損》推演。 第04計以逸待勞:困敵之勢,不以戰。損剛益柔。 第05計趁火打劫:敵之害大,就勢取利,剛決柔也。 第06計聲東擊西:敵志亂萃,不虞。坤下兌上之象,利其不自主而取之。
○第二套〖敵戰計〗 第07計無中生有:誑也,非誑也,實其所誑也。少陰、太陰、太陽。 第08計暗渡陳倉:示之以動,利其靜而有主,「益動而巽」。 第09計隔岸觀火:陽乖序亂,陰以待逆。暴戾恣睢,其勢自斃。順以動豫,豫順以動。 第10計笑裡藏刀:信而安之,陰以圖之。備而後動,勿使有變。剛中柔外也。 第11計李代桃僵:勢必有損,損陰以益陽。 第12計順手牽羊:微隙在所必乘,微利在所必得。少陰,少陽。
○第三套〖攻戰計〗 第13計打草驚蛇:疑以叩實,察而後動。復者,陰之媒也。 第14計借屍還魂:有用者,不可借;不能用者,求借。借不能用者而用之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 第15計調虎離山:待天以困之,用人以誘之,往蹇來返。 第16計欲擒姑縱:逼則反兵,走則減勢。緊隨勿迫,累其氣力,消其鬥志,散而後擒,兵不血刃。需,有孚,光。 第17計拋磚引玉:類以誘之,擊蒙也。 第18計擒賊擒王:摧其堅,奪其魁,以解其體。龍戰於野,其道窮也。
○第四套〖混戰計〗 第19計釜底抽薪:不敵其力,而消其勢,兌下乾上之象。 第20計混水摸魚:乘其陰亂,利其弱而無主。隨,以向晦入宴息。 第21計金蟬脫殼:存其形,完其勢;友不疑,敵不動。巽而止蠱。 第22計關門捉賊:小敵困之。剝,不利有攸往。 第23計遠交近攻:形禁勢格,利從近取,害以遠隔。上火下澤。 第24計假道伐虢:兩大之間,敵脅以從,我假以勢。困,有言不信。
○第五套〖並戰計〗 第25計偷梁換柱:頻更其陣,抽其勁旅,待其自敗,而後乘之。曳其輪也。 第26計指桑罵槐:大凌小者,警以誘之。剛中而應,行險而順。 第27計假痴不癲:寧偽作不知不為,不偽作假知妄為。靜不露機,雲雷屯也。 第28計上屋抽梯:假之以便,唆之使前,斷其援應,陷之死地。遇毒,位不當也。 第29計樹上開花:借局布勢,力小勢大。鴻漸於陸,其羽可以為儀也。 第30計反客為主:乘隙插足,扼其主機,漸之進也。
○第六套〖敗戰計〗 第31計美人計:兵強者,攻其將;將智者,伐其情。將弱兵頹,其勢自萎。利用禦寇,順相保也。 第32計空城計:虛者虛之,疑中生疑。剛柔之際,奇而復奇。 第33計反間計:疑中之疑。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。 第34計苦肉計:人不自害,受害必真。假真真假,間以得行。童蒙之吉,順以巽也。 第35計連環計:將多兵眾,不可以敵,使其自累,以殺其勢。在師中吉,承天寵也。 第36計走為上:全師避敵。左次無咎,未失常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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